事项名称: | 大连市内四区办理出入境证件窗口 |
服务对象: | 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的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户籍居民。 |
实施机关: | 大连市公安局 |
办理机构: | 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3号。 |
办理程序: | 申请人持全部所需申请材料到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下设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申请人须至户籍所在区出入境窗口办理,不可跨区办理,由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审批,由省出入境管理局制作证件。 |
申报材料: | 大连市居民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未满十六周岁儿童提交户口簿、出生证明、父母一方身份证,并由父母一方陪同办理。已持有出入境证件的还需交验原证件。年满16周岁的申请人只办理港澳通行证可只携带身份证,无需户口簿。 |
收费标准依据: | 护照200元每证,不换发220元每证,加注20元每项次,港澳证每证100元,一次签注20元,二次签注40元,大陆证每证30元,签注、加注20元。 计价格[2000]293号,[1993]价费字164号,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格[2002]1097号,计价格[2001]1835号 |
数量限制: | 无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不含核查时间。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期除外),各区因行政服务大厅办公时间稍有不同。 中山: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点00-5:00分 西岗: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点00-4:30分 沙河口: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点00-5:00分 甘井子: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点00-4:30分 |
联系电话: | 中山区:82745279 西岗区:83657909 沙河口区:88124309 甘井子区:86319806 |
办理地点: | 中山区:杏林街62号(区政府综合行政办公大厅内) 西岗区:胜利东路333号(区政府365办公大楼内) 沙河口区:联合路68号(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甘井子区:明珠广场2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内) |
相关材料下载: | 无 |
其它说明: |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如有异议以受理民警最终答复为准。各区只受理本辖区居民申请,不可跨区办理。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持所需全部材料至户口对应区的出入境受理窗口办理,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及申请表、2寸白底证件照,办理证件缴费及邮递。无特殊情况10个工作日内签发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