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行程仅供参考,以出发出团通知为准、游览景点顺序依航班而定,不会减少天数及所列景点。
(车辆每天限时10小时,因中途交通堵塞等自然因素,超过时间的话无条件取消行程,敬请配合)
特别提醒:如因客人自身问题(DT等不良记录)被海关拒绝出境,责任自负,与旅行社无关。
报名注意事项:
n 日本酒店要求年满6周岁以上儿童必须占床,如发生客人执意不占床被酒店要求补房差或酒店无房入住的情况,与旅行社无关
n 6周岁以下儿童不占床-300元
n 70周岁以上老人需由家人陪同参团,且无严重重大疾病,超过70周岁以上老人保险公司不予投保,请由客人自行购买
n 孕妇不宜参团旅游,如客人执意参团,必须签署免责协议,发生一切事故,有客人自行承担,旅行社不予赔偿
n 日本领馆保留对游客除以上材料外,还要求其他材料的权利
n 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日本领馆下发拒签、中止、撤签或签证下发后不能出发(如已经送签后中途放弃出发,同理),游客将自行承担每人500元签证费用。
n 旅行社办理日本签证为团体旅游旅游签证,持此签证人员必须跟团出入境,日本旅游团队签证不能签转为商务、留学或移民等任何其他类别的签证,在境外所有团员必须和领队以及其他团员一起,整团活动,整团出入境,期间不得离团。
n 申请人若有滞留不归史或日本拒签史,必须事先向旅行社说明,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n 如出发前,客人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计划,则按实际发生费用核算其损失费用(包含机票、签证、日本当地安排项目)※※旅行社预定机票为团队机票,若因个人原因不行出行,则无法退票和改签,无任何费用退还.
n 如遇天气、战争、政治、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游览,旅行社将退还还未游览的景点门票费用(如有已经提前预约支付的门票,则不能退还),但赠送及无门票费用的景点项目不予退还。如因以上原因造成客人不能按照原计划归国的情况,期间发生任何费用需要客人自理。
n 日本酒店没有官方公布的星级标准,没有挂星制度。行程中所标明的星级标准为日本当地行业参考标准,境外酒店不会像国内的酒店装饰得一样富丽堂煌,规模都比较小,请知会;
n 不接受孕妇报名, 如有隐瞒,产生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自愿参加购物活动补充协议
l 甲方(游客):
l 乙方(旅行社):
l 甲方报名参加组团社组织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赴 的旅游团,并签订了编号为 的旅游合同。甲乙双方依据《旅游法》规定,协商一致就行程中安排免税店和当地特产、纪念品、特色商品商店购物活动事宜,现特订立本《自愿参加购物活动补充协议》。
l 一、购物活动内容:
商店名称 | 购物店介绍 | 预计停留时间 |
综合免税店 | 药品,生活用品 | 约60分钟 |
珍珠文化馆 | 珍珠、珠宝 | 约60分钟 |
彩妆体验馆 | 化妆品、生活用品等 | 约60分钟 |
l 二、购物系旅游者自主行为,并承诺到达目的地后自觉遵守所签订补充协议,在乙方安排购物点及双方约定停留时间内,自愿购物。甲方购物时,请向商家仔细了解自己所要购买的商品的价格、质量以及售后服务情况,自主决定,理性消费。
l 三、甲方在上述商场内购物应索取发票及书面质量保证凭证,所购物品如确有质量问题,甲方可与商家直接交涉解决,也可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将尽力协助甲方办理退换货(食品、药材、保健品、易损物品、公共市场商场商品以及无法办理退货的物品等除外)手续,但不承担一定退换成功的责任。
l 四、本补充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为止。本补充协议与原旅游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