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行程时间安排可能会因航班、天气、路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在不影响行程和接待标准
前提下,进行游览先后顺序调整,敬请谅解!——
特别说明:
1.此费用不含行程以外的一切费用、个人消费。
2.我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的先后顺序,但不降低接待标准。
3.如果国家政策性调价,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客人自理。
4.如客人自愿放弃景点或客人自愿离团,本社将不予与返还费用。
友情提示:请自备防晒霜、遮阳伞、穿运动装,身份证。
1、当地早晚温差较大,请备长袖衣裤!
2、请自备洗漱用品,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游客如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用餐、住宿、门票等,费用一概不退。
4、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完成全部行程,我公司只退还优惠门票,赠送景点不退门票。团队滞留及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5、如遇旅行社不可抗力因素(如塌方、塞车、天气、航班延误、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6、赠送项目和自理项目及自由活动时间不含保险,此报价不含个人消费的项目。
7、团友投诉以在当地填写的意见反馈表为准,请各位团友认真填写。
8、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者意外伤害险
9、此行程为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一
补充协议书甲方(旅行社):乙方(旅游者): 在旅游合同约定的活动期间,乙方为更好更多地了解当地风俗、文化等,应乙方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可自愿选择当地特色旅游项目,为更好规范服务双方协商后达成如下补充协议:1、经乙方旅游者与甲方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可在本次旅游活动中自愿参加如下旅游项目,参加与否均为乙方自愿选择!漂流120元/人,竹排120元/人,景区内电瓶车80元/人,空中缆车150元/人
2. 游客报名时的行程为参考行程(酒店、餐厅和景点等),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最终的行程也有不确定的可能,所以都要以最后的出团通知为准,在保证达到所签合同之标准的前提下,旅游者同意旅行社对景点的先后顺序适当变更。
3. 如遇不可抗力(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等)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旅行社可协助解决,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经签订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严格遵守。在履行本协议中如产生纠纷,均应友好协商解决。
5、乙方在旅游活动中参加的不是本行程中含的的旅游项目均为自愿参加,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应,如果因以上项目和其他法律法规出现碰撞,以本协议为准。甲方无任何责任!
6、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同意所有安排。
双方签字:
旅行社(盖章): 旅游者签字(签章):
经办人及电话:
签约日期: